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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无锡市雏鹰企业、瞪羚企业、准独角兽企业培育库2019年度入库企业申报工作的通知

作者:中国工陶网 更新时间:2019-06-13 17:43 来源:中国工陶网 点击数:928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培育壮大我市创新型企业集群,根据《2019年无锡市创新型企业培育工作实施方案》(锡高科〔2019〕3号)有关要求,现就无锡市雏鹰企业、瞪羚企业、准独角兽企业(以下称“三类企业”)培育库2019年度入库企业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

无锡市科技局分两批受理各市(县)、区报送的三类企业培育库入库企业申报材料。宜兴市第一批申报截止日期为6月12日,第二批申报截止日期为9月12日。

  雏鹰企业、瞪羚企业、准独角兽企业评选每年组织一次。第一批申报且纳入培育库的企业和2018年已入库企业将参加今年组织的三类企业评选,第二批申报且纳入培育库的企业将参加今后组织的评选。评选出的企业将按规定享受研发经费补助。

  二、入库条件

  企业入库条件按照《无锡市创新型企业倍增计划(2018-2022年)》(锡委办发〔2018〕72号)有关规定执行。2018年已纳入三类企业培育库的企业不得重复申报入库。

  三、入库程序

  1. 企业申报。

  拟申请入库企业填写三类企业申报书(见附件1),并按要求准备相关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必须与申报书所填内容对应,并按装订顺序逐页编制总目录和页码。

  2. 评审与公示。

  无锡市科技局组织专家对企业提交的申报材料进行评审,然后结合专家评审意见对申请企业进行综合审查,最后提出入库推荐企业名单并在市科技局网站进行公示。

  3. 入库。

  入库推荐企业名单公示后,将符合条件的企业纳入三类企业培育库。

  四、申报材料及装订顺序

1. 无锡市雏鹰企业、瞪羚企业、准独角兽企业培育库入库申报书。

2. 证明企业依法成立的《营业执照》等相关注册登记证件的复印件。

3. 通过税收征管信息系统打印的近三个会计年度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包括主表及附表)。

4. 新兴产业领域的申报企业须提供2016-2018年连续3年累计获得的创业投资的相关证明材料。准独角兽企业培育库入库申报企业还需提供企业市场估值、完成A轮融资的相关证明材料,近两个年度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之一般企业收入明细表(A101010)和期间费用明细表(A104000)。

  五、工作要求

各地要对照2019年目标任务(见附件3),加强对三类企业入库培育政策的宣传,认真做好入库企业的审核工作,强化风险意识、责任意识,对企业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和入库企业的合规性严格把关。

六、联系方式

      宜兴市科技局发展科 87986287、87986289

 七、附件:20190613174158803595.docx

1. 无锡市雏鹰企业、瞪羚企业、准独角兽企业培育库入库申报书

2. 无锡市雏鹰企业、瞪羚企业、准独角兽企业入库要求

3. 2019年宜兴市雏鹰企业、瞪羚企业、准独角兽企业目标任务分解表

  

  

  宜兴市科学技术局

      2019年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