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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通知】2019年度省级众创空间备案工作开始

作者:宜兴市科学技术局 更新时间:2019-08-21 09:35 来源:宜兴市科学技术局 点击数:867

为贯彻落实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发展众创空间推进大众创新创业实施方案(2015-2020年)》(苏办发〔2015〕34号),大力发展众创空间,推进大众创新创业,省科技厅将开展2019年度省级众创空间备案工作。

为做好2019年度省级众创空间备案工作,现转发《省科技厅关于开展2019年度省级众创空间备案工作的通知》(苏科高发〔2019〕218号)并提出要求如下 ↓

一、申报条件

申请省级众创空间备案的机构,需在江苏境内注册,并在各地申报截止日期前,已实际开展运营满1年以上。

友情提醒:  2019年度省级众创空间备案的评审工作按照《江苏省众创空间备案办法(试行)》(点击可打开链接)和本通知要求组织开展并推荐上报。

二、优先支持

本年度将优先支持由龙头骨干企业、中小微企业、科研院所、高校、创客等多方协同,共同打造的产学研用紧密结合的专业化众创空间。

(1)支持各地根据经济转型升级方向和区域产业发展定位,在细分领域建设的专业化众创空间。重点支持众创社区内建设的专业化众创空间。

(2)支持龙头骨干企业围绕主营业务方向,优化配置技术、装备、资本、市场等创新资源,按照市场机制与中小微企业、高校、科研院所和各类创客等其他创业主体协同聚集建设的众创空间。

(3)支持科研院所、高校发挥科研设施、专业团队、技术积累等优势,围绕优势专业领域,建设以科技人员为核心、以成果转移转化为主要内容的众创空间。

三、申报方式及时间节点

申报机构需按要求填写《省级众创空间申报书》,并提供相关附件材料。

申报机构按通知要求准备相关材料,网上材料与纸质材料须保持一致,并于9月10日前将纸质材料一式两份报送至市科技局区域创新与科研机构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