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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荐“十三五”轻工行业科技创新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

作者:中国工陶 更新时间:2021-01-26 15:54 来源:陶瓷官网 点击数:1503

全国各省、市、区陶瓷行业协会、各会员单位:

根据中国轻工业联合会《关于推荐“十三五”轻工行业科技创新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中轻联综合〔2020〕2号)文件,由我协会组织开展陶瓷行业内有关单位参加此表彰申报。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表彰范围

  在“十三五”科技创新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主要在新产品、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新装备科技创新及产业化方面作出成绩,重点结合国家科技重大专项,以及自主研发项目实施中作出突出贡献者。

二、表彰类别及申报时间 

  (一)“十三五”轻工业科技创新先进集体

表彰对象:在完成国家科技计划或自主研发科技计划任务中支撑服务有力、管理规范高效的行业骨干企业、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等单位(其中:企业和科研院所以法人为单位、高等院校以学院为单位)。

  (二)“十三五”轻工业科技创新先进个人

  表彰对象:行业骨干企业、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等单位中,承担国家科技计划或自主研发科技计划项目的负责人或主要研究人员。

  (三)申报时间

各有关单位报名截止时间2021年3月1日。

三、申报标准

  (一)“十三五”轻工业科技创新先进集体

1、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决贯彻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2、单位的科研条件支撑保障有力,财务、审计、人事等各项管理制度规范高效;

3、在实施科技计划任务中,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取得了一批重要的科技成果,在提高行业科技创新能力、支撑和引领经济社会发展中做出突出贡献;

4、科技创新氛围浓厚,领导班子团结进取,科研人员奋发有为,近年来取得了显著的经济社会效益,注重科研诚信,信誉良好,无违法违纪和不良信用记录;

5、对于“十三五”期间获得过国家科技奖、中国专利奖、中国轻工联科技奖、中国轻工业重点实验室或工程中心的依托单位以及积极参与中国轻工联科技成果鉴定工作的单位予以优先考虑。

  (二)“十三五”轻工业科技创新先进个人

1、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政治立场坚定,思想作风正派;

2、爱岗敬业,廉洁奉公,勇于创新,开拓进取,甘于奉献,诚实守信,富有合作精神,工作中发挥骨干带头作用,无违法违纪行为和不良信用记录;

3、应具有超前的国际视野和战略创新思维,在某一领域取得国内外同行认可的创新性成果,或在相关领域取得了关键技术突破和重大产品创新,近年来取得了显著的经济社会效益;应注重推荐中青年项目(课题)负责人。

4、对于“十三五”期间获得过国家科技奖、中国专利奖、中国轻工联科技奖、中国轻工业重点实验室或工程中心的负责人以及积极参与中国轻工联科技成果鉴定工作的完成人予以优先考虑。

四、监督及异议处理

1、接受社会的监督

“十三五”轻工业科技创新先进集体和个人申报名单,应先在本单位进行不少于5天的公示,公示期间无异议(虽有异议但经处理后再次公示无异议),提交中国陶瓷工业协会公示、审核。

2、异议处理

公示期内提出异议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提供书面异议材料。以单位名义提出异议的,应当加盖本单位公章;个人提出异议的,应当在书面异议材料上签署真实姓名。以匿名方式提出的异议一般不予受理。

五、表彰决定

中国轻工业联合会对经过公示的“十三五”轻工业科技创新先进集体和个人建议名单进行审批,并对先进集体授牌、先进个人颁发证书。

六、材料要求

1、各有关单位按要求认真填写申报表(附件一、二),报送电子版1份、纸质版2份(申报表电子版 word 格式,附件证明材料电子版JPG或PDF格式,并刻录光盘 2 份)。

2、各申报单位请于2021年3月1日前将申报表报送至中陶协信息部(逾期不予受理),同时报送电子版(电子光盘)。

3、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510 - 87423349

联 系 人:范女士 唐女士

联系邮箱:gongtaowang@163.com

 附件:1、“十三五”轻工业科技创新先进集体申报表 

          2、“十三五”轻工业科技创新先进个人申报表 

 

 

 中国陶瓷工业协会

                              2021年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