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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3年度宜兴市人才生活补贴申报工作的通知

作者:宜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更新时间:2023-03-01 10:05 来源:宜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点击数:1145

各有关单位和个人:

根据《关于实施新时代人才强市战略打造区域性国际化中心城市的实施意见》(宜发〔2022〕53号)文件精神,为吸引更多优秀人才来宜就业创业,打造国际化人才集聚新高地,现就开展2023年度宜兴市人才生活补贴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适用对象及标准

(1)首次来宜的普通高校全日制毕业生,在本市创业或就业、与本市企业签订劳动合同、缴纳社保满12个月,每年分别给予大专毕业生2000元、本科学士5000元、“双一流”建设学科本科学士1万元、硕士研究生1万元、博士研究生3万元(2022年9月1日前来宜为1.5万元)的生活补贴,《泰晤士高等教育2023年世界大学排名》前200名的海外本科学历及以上毕业生补贴额度按同等标准基础上浮50%(本科7500元,硕士1.5万元,博士4.5万元)。

以上毕业生应于毕业2年内提出申请。2022年9月1日之后首次来宜,可连续享受3年;2022年9月1日之前首次来宜,可连续享受2年(来宜时间以首次在宜参保时间为准)。


(2)首次在本市企业就业、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保满12个月的高技能人才,每年分别给予高级工3000元、技师1万元、高级技师1.5万元的生活补贴,可连续享受3年。高技能人才应于来宜3年内提出补贴申请(以首次在宜参保时间为准)。


(3)在宜从事博士后科研工作,正常出站后全职留宜企业工作的博士后科研人员,给予2年内每年15万元生活补贴(2022年9月1日以后出站,以出站证明时间为准)。


(4)2021年1月1日以后入选“陶都英才”创业初创培育和科技创业类人才(团队),个人项目3年内、团队项目5年内,给予博士研究生或正高职称人才每人每年5万元、硕士研究生或高级职称人才每人每年4万元生活补贴;入选“陶都英才”科技创新类人才(团队),3年内给予全职引进的博士研究生或正高职称人才每人每年3万元生活补贴。


以上(1)(2)(3)适用于总投资30亿元以上且列入无锡市级以上重大产业项目计划,市属国企,《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7)中的制造业(C类)全类别及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I类)第65大类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等相关企业参保就业的人才(不包含劳务派遣人员、财政供养人员)。


二、申报材料

(1)申请人身份证、毕业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境外学历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书)、学位证书、与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出站证明(博士后提供)、个人银行卡。


(2)参保记录由人社局后台核查,北京、上海户口及外籍人才不在宜参保的须提供个税记录。



三、申报程序

(1)申请人在“宜兴市人才补贴网上申报平台”(http://221.228.236.224:8077/)上进行注册,填写个人信息,经审核后完成登记,再按要求提交材料完成申请(建议先做人才登记,符合条件后再申请补贴)。


(2)生活补贴可常年申报。市人社局定期制订奖励补贴建议方案,报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席会议商定。商定通过后,发放名单在“宜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按规定程序办理资金拨付。


四、其他事项

(1)已享受人员和2022年9月1日前首次来宜的符合条件未申报者按原政策继续申报。


(2)联系地址:宜城街道龙潭东路189号人才服务中心7号窗口。


(3)联系电话:0510-87980773、879686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