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法规详情

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高新技术企业预申报的通知

作者:宜兴市科技局 

更新时间:2023-11-09 09:02

来源:宜兴市科技局 点击数:2605

为全面掌握了解我市2024年拟申报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企业的基本情况,进一步提高申报质量,根据工作安排,决定组织开展2024年高新技术企业预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预申报时间


2023年11月8日-12月22日


预申报网址


宜兴市政企服务平台(https://www.yxqfw.com/)。


预申报流程


1、企业登录“宜兴市政企服务平台”,进入“服务中心”,点击“高新技术企业预申报”进行账号注册、填报并提交;

2、各板块科技主管部门登录“宜兴市政企服务平台(内网管理端http://2.18.243.11:31228/)”,对本板块企业提交的高新技术企业预申报资料进行审核,对审核通过的企业提交至宜兴市科技局。 

2024年高新技术企业申报QQ群

631060469

联系方式:宜兴市科技局高新科

0510-87986500

0510-87986243

预申报平台技术支持电话

400-877-4448

QQ群: 727656300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条件


 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一)企业申请认定时须注册成立一年以上;

(二)企业通过自主研发、受让、受赠、并购等方式,获得对其主要产品(服务)在技术上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知识产权的所有权;

(三)对企业主要产品(服务)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技术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规定的范围;

(四)企业从事研发和相关技术创新活动的科技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10%

(五)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实际经营期不满三年的按实际经营时间计算,下同)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同期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符合如下要求:

1. 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小于5,000万元(含)的企业,比例不低于5%

2. 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5,000万元2亿元(含)的企业,比例不低于4%

3. 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2亿元以上的企业,比例不低于3%

其中,企业在中国境内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全部研究开发费用总额的比例不低于60%

(六)近一年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企业同期总收入的比例不低于60%

(七)企业创新能力评价应达到相应要求;

(八)企业申请认定前一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或严重环境违法行为。



附件


2023年宜兴市科技服务机构备案名单

202311090903407446875.png